有户籍证明和自己那页户口本能登记结婚吗?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3-11-20 16:15
  户口本光有自己那页不一定能结婚,还需要有户主那一页。当事人可以凭借自身的身份证到当地所属的户籍管理派出所,请有关部门开具本人的户籍信息证明,并且加盖派出所公章,一样可以作为户口本使用。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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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拥有户籍证明可以领结婚证。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双方需要带着各自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证。但是没有户口本的特殊情况下,去户籍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后,一个月内是可以领取结婚证的。
因此拿着户籍证明是可以去领结婚证的,必须是在户籍开具的一个月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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